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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12条措施 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完成
来源:亚洲塑料网 日期:2013-09-04

   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》,提出12条措施,以确保完成2013年目标任务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奠定基础。通知要求,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,下更大决心,用更大气力,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,确保2013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.7%以上。

  今年以来,我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,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。同时,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滞后,要实现“十二五”目标任务,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降低3.84%,比前两年平均降幅高1.03个百分点,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。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3.7%以上。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,实现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更加艰巨。

  12项举措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

  为此,通知提出12项举措,包括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加快实施重点工程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、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、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、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、强化节能减排管理监督、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。这些举措已经明确由发改委、环保部、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。

  发改委表示,各地区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,兑现奖惩措施;节能减排进度滞后、存在“前松后紧”趋势的地区,要重新调整今后3年的年度目标并进行相关工作部署。其中,工信部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将负责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。发改委要求结合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工作,以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重点,尽快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公告企业名单,加强监督检查,列入公告的落后设备(生产线)力争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,12月底前彻底拆除,不得转移。

  为此,我国今年要淘汰落后产能火电200万千瓦以上、炼铁263万吨、炼钢781万吨、水泥7345万吨、电解铝27.3万吨、煤炭4500万吨、焦炭1405万吨。

  发改委还要求完善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,调整和完善成品油、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,严格落实差别电价、惩罚性电价、脱硫电价和脱硝电价政策;落实居民用电阶梯价格,推行居民生活用水、用气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。

  同时,发改委还要求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,提高污水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标准,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,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价格管理规定。适当调整地表水、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,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收取水资源费制度。

  全力支持节能绿色环保产业

  记者注意到,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,在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都有详细数量化的任务,对于新能源、绿色节能产业的支持态度显而易见,可以说这是送给“节能绿色环保产业”的一个“大红包”,必然对相关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来利好。

  例如,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方面,通知提出,在做好保护生态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开工建设水电2000万千瓦以上,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开工建设核电335万千瓦,风电、太阳能电站装机规模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、1600万千瓦。

  再者,通知提出,继续落实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,实施绿色建筑行动,督促各地制定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,明确目标任务,全年新建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;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。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.5亿平方米、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。

  为了加大细颗粒物(PM2.5)治理力度,通知还提出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和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,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,加快燃煤锅炉、窑炉、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改造。

  通知还要求,继续开展循环经济“十百千”示范行动,2013年启动2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(县)、10个国家“城市矿产”示范基地、17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试点和28个再制造试点,以及20个园区循环化改造。另外,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,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.3亿只、节能汽车100万辆、高效电动机500万千瓦,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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